本报记者 苏诗钰
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科创板六个配套业务规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已于2月20日结束。这也预示着科创板正式落地的步伐正在不断加快。
中介机构是市场的“看门人”,对市场健康发展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中介机构义务方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就指出,发行人聘请的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有义务督促发行人遵守本所有关规定。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唆使、协助或者参与干扰上市委工作的,上交所可以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上交所有关负责人就指出,将压严压实中介责任。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能否勤勉尽责,是注册制试点能否顺利落地的重要基础。在信息披露责任上,更加突出发行人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对发行人的信息披露进行严格把关。《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规定了保荐人在申报时同步交存工作底稿、审核中根据需要启动现场检查、事后监管给予“冷淡对待”等措施,推动落实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尽职调查、审慎核查的职责,更好发挥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看门人”作用。
中邮证券董事总经理尚震宇昨日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中介机构进行严监管,是为了最大限度发挥中介机构协同监管层,对科创板上市公司的监管作用,为科创板成功落地保驾护航。科创板要求中介机构对发行人的信息披露进行严格把关,在申报材料时需同步交存工作底稿,审核中根据需要还应启动现场检查,事后监管要“冷淡对待”,这些严监管措施将推动落实保荐人、证券服务等中介机构在尽职调查、审慎核查的职责。
中信改革发展研究基金会研究员赵亚赟昨日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科创板由于其特殊性对中介明确规定了法律法规责任和惩处办法,监管可谓空前严厉,有利于保证信披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性,有力地保护投资者的利益。科创板可以从招股说明书、重大事件、财务数据,特别是发行后的信披等方面加大对中介的监管。
《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就提出构建科创板股票市场化发行承销机制,其中包括试行保荐人相关子公司“跟投”制度。
尚震宇表示,中介机构受科创板规则影响,将对行业的优胜劣汰产生积极影响。科创板要求中介机构采用“保荐+跟投”的方式,这将改变传统“只荐不保”的做法,迫使中介机构提升资金实力、重视研究投入与风控合规重要性,约束中介机构承担更多的“保”的责任。
赵亚赟表示,面对严厉的监管,中介必然面临优胜劣汰,必须摒除弄虚作假或隐瞒等弊病,向发行人和投资者提供合规合法的优质服务。这就需要中介狠下苦工,发掘优质企业和企业的真正潜力,向投资者提供最好的投资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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