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 东时”)发布公告称,ST 东时于7月10日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决定书》(2025)京 01 破申 1043 号、(2025)京 01 破申 1043 号之一,北京一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
公告显示,ST 东时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北京一中院同意公司预重整,尚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根据《关于切实审理好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利用上市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原则上应当在进入重整程序前完成整改。如公司在进入重整程序前未解决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问题的,将直接影响公司重整进程,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
ST 东时方面表示,公司将及时披露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配合法院及临时管理人开展相关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无论公司预重整是否成功、是否能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