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8日,据银保监会网站消息,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鞍钢财务公司”)因存在违规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用于股权投资和委托贷款和自营业务未严格隔离风险被鞍山银保监分局共计罚款40万元。另外,因被认定应对该公司上述问题的发生负直接责任,鞍钢财务公司总经理吕哲龙及副总经理董炜分别被罚款人民币5万元。
天眼查显示,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大股东为鞍钢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70%,另外两个股东分别为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和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两家均为深市上市公司。
风电行业景气度持续攀升之际,行业龙头企业再传捷报。1月6日晚间,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代新材”)公告称,2025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公司与风电各大主机厂签订《叶...[详细]
昨日,北京金融监管局发布相关批复,核准陶铮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材集团财务公司”)董事长的任职资格。公开资料显示,中国建材集团财务公司成立于2013年4月23日,是经原中...[详细]
12月31日晚间,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拟授予2174.00万股限制性股票绑定核心骨干,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的2.33%。此前,时代新材公告,2023年度定增募投“创...[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