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港股公司山水水泥第三大股东山水投资的股权争议纠纷或尘埃落定。河南投资人陈宏庆和11名职工股东间围绕8亿余元资金是委托购股还是借款,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了4年多的仲裁,日前贸仲仲裁庭就此作出终局裁决,认定双方是委托购股关系,支持陈宏庆的仲裁请求。仲裁庭根据现有证据,通过对合同内容、权利义务、对价等方面的考量,陈宏庆提起的10起“借款协议争议案”全部认定为购买China Shanshui Investment Company Limited股权的合同。业内认为,这一裁决结果将对山水投资股权归属起到决定性作用,进而将成为解锁山水系列纷争的“金钥匙”。
风电行业景气度持续攀升之际,行业龙头企业再传捷报。1月6日晚间,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代新材”)公告称,2025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公司与风电各大主机厂签订《叶...[详细]
昨日,北京金融监管局发布相关批复,核准陶铮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材集团财务公司”)董事长的任职资格。公开资料显示,中国建材集团财务公司成立于2013年4月23日,是经原中...[详细]
12月31日晚间,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拟授予2174.00万股限制性股票绑定核心骨干,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的2.33%。此前,时代新材公告,2023年度定增募投“创...[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