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简称:长安汽车金融)因存在附加贷发放审核不审慎;侵害金融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违规将自身风控成本转嫁给客户;二手车业务风险管控不到位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简称:重庆监管局)罚款90万元。
对于上述违规原因,记者采访到长安汽车金融,对方表示不了解相关情况。一位金融研究员表示,汽车金融公司出现类似违规,可能因为内部控制不足,审核不审慎;在业绩压力下,违规转嫁风控成本至客户;而在二手车业务中,评估体系不完善,风控措施缺失,加剧市场信息不对称风险。
记者注意到,长安汽车金融被处罚之时,重庆监管局分别对时任长安汽车金融授信审批部总经理曹治,时任长安汽车金融营销业务部副总经理熊希,予以警告。
资料显示,长安汽车金融前身“重庆汽车金融有限公司”,于2012年经国家金融监管总局 (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2016年经增资重组后更名为 “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47.68亿元(476,843万元),其中: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出资14.48亿元(144,825万元),占股本30.37%;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3.67亿元(136,649万元),占股本28.66%;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出资10亿元(100,000万元),占股本20.97%;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出资9.54亿元(95,368万元),占股本20%。
本月初,长安汽车金融风险评估报告披露,上半年长安汽车金融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55亿元,同比增长1.89%;润总额8.27亿元,净利润7.03亿元,同比增长16.97%。报告期内,长安汽车金融未经审计合并口径下的资产总额为588.76亿元,净资产为111.45亿元,贷款余额553.62亿元,较年初减少83.51亿元,负债总额477.30亿元。
记者了解到,长安汽车金融经营范围为汽车金融服务,业务范围涵盖了基础金融服务、资金融通与借款、贷款与融资租赁业务、资产转让与回购以及其他相关业务等多个方面。长安汽车金融表示,其致力于把自身建设一流科技汽车金融公司,对于其未来发展情况,中国网财经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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