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中国企业报道>> 企业要闻>> 上市公司>>正文内容

董事对三季度报告存异议 梦洁股份回复深交所关注函难产

2023年11月09日 来源:北京商报

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梦洁股份”)原本应就深交所对其董事对2023年三季度报告存异议的相关问题发出的关注函做出书面回复,并在2023年11月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到了11月8日的截止日,这个回复却依然难产。

11月8日,梦洁股份发布《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显示,梦洁股份于2023年11月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3〕第 317号)(以下简称“《关注函》”),本应11月8日前回复,鉴于《关注函》所涉部分事项仍需进一步补充和完善,为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梦洁股份将延期至2023年11月15日前回复《关注函》。

据了解,《关注函》一事,源于梦洁股份董事陈洁、罗庚宝继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后,再次在董事会决议中对梦洁股份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相关决议投了弃权票。陈洁、罗庚宝的理由为梦洁股份2023年半年报及三季报的相关财务数据均在2022年年报的基础上编制,在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等议案的疑问未完全解决以及公司并未再次召开股东大会审议2022年年报等相关议案的前提下,陈洁、罗庚宝无法保证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对此,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要求梦洁股份对陈洁、罗庚宝与梦洁股份在定期报告及经营运作方面是否存在重大分歧;梦洁股份审议定期报告的董事会召集、召开程序,包括但不限于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发出时间,会议材料是否完整,独立董事是否对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是否及时答复董事提出的询问,是否根据董事的要求补充相关会议材料;梦洁股份是否与陈洁、罗庚宝就其质询的问题进行沟通,时隔5个月后梦洁股份未重新召开股东大会审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中未通过的议案的原因等问题予以书面回复。

责任编辑:郑伊丹
相关推荐
牧原股份成本管控成效显现 财务状况持续向好

1月5日,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牧原股份”)发布2025年12月销售简报显示,公司全年累计销售7798万头,销售收入达1328亿元。此次12月销售简报的发布,展现了牧原股份在行业周期波...[详细]

上市公司加速抢滩人形机器人赛道

中国城市专家智库委员会常务副秘书长林先平对记者表示:“上市公司的密集布局,正在重构人形机器人产业的商业化节奏。资本与产业资源的快速注入,能有效解决核心部件研发周期长、场景验证成...[详细]

中持股份控股股东拟变更为芯长征

本次公开征集转让完成前,公司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长江环保集团直接持有公司6313.3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4.73%,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长江环保集团不再持有公...[详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