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晚间,赫美集团披露公告称,公司决定终止出售全资子公司惠州浩宁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浩宁达”)100%股权。
公告显示,2023年5月31日,赫美集团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公司拟将持有的全资子公司惠州浩宁达100%股权以1.12亿元的交易价格转让给祥光能源(广东)有限公司。然而,2023年12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2023)最高法执监334号《执行裁定书》,(2019)粤03执129号之一执行裁定被撤销,惠州浩宁达被执行拍卖的6栋房产物业将根据执行回转程序申请恢复至惠州浩宁达名下。
该事项对惠州浩宁达100%股权价值存在重大影响,因此赫美集团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各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就公司出售惠州浩宁达100%股权事宜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延迟12个月履行。
赫美集团表示,基于《补充协议》所涉及的执行回转程序复杂且耗时较长,同时由于客观情况发生变化,交易各方经友好协商,决定终止本次交易。终止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