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洋股份昨日晚间发布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停牌公告。
公告显示,光洋股份正在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鉴于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证券交易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光洋股份,证券代码:002708)自2025年5月19日开市起停牌。公司预计在不超过10个交易日的时间内披露本次交易方案,即在2025年6月3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相关信息。
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交易方案,公司证券最晚将于2025年6月3日开市起复牌并终止筹划相关事项,同时披露停牌期间筹划事项的主要工作、事项进展、对公司的影响以及后续安排等事项,充分提示相关事项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并承诺自披露相关公告之日起至少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为宁波银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球科技”或“标的公司”)。
本次交易事项尚处于筹划阶段,初步确定的交易对方为标的公司的主要股东,包括:胡永朋、李定华、宁波市银佳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市银锦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市银晖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交易对方的范围尚未最终确定,最终确定的交易对方以公司后续公告的重组预案或重组报告书披露的信息为准。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银球科技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最终交易对方、标的资产范围等具体方案,应以重组预案或重组报告书披露的信息为准。
公司与交易对方胡永朋、李定华、宁波市银佳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市银锦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市银晖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银球科技签署了《投资意向协议》,初步达成购买资产意向,最终股份转让数量、比例、交易价格、支付方式由交易各方另行签署正式协议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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