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晚间,贝斯美披露公告称,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峰近期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经查明,当事人陈峰涉嫌违法的事实包括,一是未按规定履行要约收购义务;二是隐瞒其持股信息变动情况。综合上述两项,浙江证监局拟决定对陈峰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50万元罚款。
据悉,贝斯美于2025年10月31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因涉嫌未按规定履行要约收购义务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陈峰进行立案。
贝斯美表示,上述事项内容涉及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峰,不涉及公司,不涉及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公司目前经营管理、业务运营及财务状况均正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