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好的海景呢?还有小区配建的大型风情商业街到底能不能建好?”半年多以来,山东烟台市牟平区的多名购房者一直围绕着这两个问题奔波于开发商和烟台市相关部门之间。他们告诉新京报记者,融创中国旗下烟台融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没有征得购房者同意的情况下,向当地相关部门申请更改了烟台牟平区融创迩海项目原有的商业配套、景观等规划设计。
针对此事,新京报记者进行了调查。
买房人:
商业街大缩水、海景房被挡
赵梁(化名)回忆,2017年9月他来到融创迩海项目售楼处时,销售人员介绍说,小区的最后一排是海景房,10层以上住户可以实现“家中看海”。销售人员还许诺,小区未来将配建大型的商业街。
“当时这个楼盘的价格大约8千元/平方米,比周围楼盘高出2000元,一些人正是冲着能看海,才选择买这里的房子。”赵梁告诉新京报记者。
但很快,买了“海景房”的业主发现,“看海”的梦想实现不了了。赵梁说,今年4月前后,这个项目清盘后,一些购房者发现开发商在购房者不知情的情况下更改规划,把小区配套的大型商业街变成了酒店和公寓,最后一排海景房的海景也被挡住了。
被更改规划的地块即为赵梁购买住宅所在地块紧挨着的苹果嘉园二号地块。
业主自制图片对比之前的宣传彩页及2019年版的规划。业主供图
“按照2011年的规划方案,大型风情商业街就建在这宗二号地块上,如果按原规划不动,我们是能从高层楼栋的家里直接看到海景的。”赵梁说。
新京报记者获取了一份日期为2011年11月28日的《烟台市城市规划项目审批纪要》(以下简称“2011年版规划”)显示,烟台市牟平区苹果嘉园(即融创迩海项目)的二号地块总用地面积约8.23万平方米,其中地上约5.62万平方米均为商业。建筑外装饰材料采用浅褐色石材与乳白色真石漆搭配,屋顶采用暗红色陶瓦。
今年3月11日,在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简称“烟台市自规局”)官网上,苹果嘉园二号地块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了核发批前公示。
记者对比上述两个规划方案发现,二号地块的总用地面积、可建设用地面积同为约8.23万平方米、4.68万平方米,但规划总建筑面积从2011年的80195平方米变为77466平方米,主要是来自于地下建筑面积的减少,从24010平方米减至21281平方米。值得注意的是,虽然两个规划版本的地上建筑面积同约为56185平方米,但在用途上却发生较大改变。在2011年版规划中,地上建筑均为商业;而在2019年版规划中,地上建筑包括商务32656平方米、酒店29318平方米、商业3937平方米及物业273平方米。而且,在2011年版规划中,地上建筑的层高为1-11层,而2019年版的则为“控制高度80m”。
对于商业面积的大缩水,部分业主分析:“2019年版规划将2011版中的大部分商业改为商务办公和酒店,这样一来,开发商回款速度会明显比操作商业街快很多。”
而对于建筑高度的变化,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表示,一般地,商业层高一般不超过6米,比如小型商业层高一般低于4.5米,多数为3.9米、4.2米或4.5米。照此计算,上述规划从11层变为“80m“,很大程度上是拔高了。
另据苹果嘉园二号地块鸟瞰图显示,该地块设计为数栋高层楼房,为商务办公和酒店等物业,楼顶和建筑表面颜色也较2011年版的规划发生了明显变化。
牟平区规划管理办:
研究处理中,可改回2011年版规划
“我们根本没接到融创地产和当地相关部门有关二号地块规划更改的通知,当时也没有看到任何公示信息。”购房者王明(化名)告诉记者。据王明介绍,公示时间为今年3月11日至3月18日,仅有一周时间。当他们得知规划被更改时,已过了公示期,购房者们随即向融创地产和烟台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反映,认为规划的更改将给业主今后的居住质量以及房产价格带来损害,“大家一致不同意二号地块的更改规划方案。”
11月13日,就二号地块更改规划一事,记者以购房者身份与融创迩海项目销售处取得了联系,多名工作人员均回应:不知情。
记者通过天眼查平台查询获悉,融安地产为融创中国旗下公司。记者随后联系了融创中国总部及旗下相关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表示:“需要核实之后再作回复。”
记者又以购房者身份联系了烟台市牟平区规划管理办公室建审科,相关工作人员回应:“就二号地块规划方案的更改事宜,我们已经在相关平台进行了公示。”
当记者表示,融创迩海项目的购房者并没有在公示期内看到二号地块的公示信息,而且购房者认为更改规划会影响生活质量和资产价值,该名工作人员回应称:“2019年规划只是将建筑用途做了改变,也不是较高的楼栋,如果购房者们不满意,我们会将这个规划方案再改回2011年的规划方案。现在我们还在研究处理中,还没有公布。”
记者随后获取的一份烟台市自规局处理意见书显示:“经多方沟通,烟台融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牟平规划管理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对规划方案进行调整。调整意见明确要求以2011版规划为基础,保持原有的业态和布局,调整方案未经审查通过前,开发企业不得擅自施工建设。”
据部分业主称,“项目2号地块基本未按照2019年版规划施工,目前处于停工状态。”
律师:
仅网站公示太简单,应通知到人
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王佳红律师表示,购房人选择购买该房屋,与开发商销售人员当时所称的2011年版规划有重大关系,海景、商业街对于购房人是否选择购买房屋以及房屋本身的价值有重大作用。
如果开发商需要更改原有的规划,按照法律规定应向规划主管部门申请。规划主管部门在进行行政许可时,应充分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并在利害关系人要求听证时组织听证。
王佳红进一步表示,鉴于开发商更改的规划对房屋本身价值、对购房人是否选择购买该房屋有重大影响,规划主管部门应尽最大努力征求购房人的意见,不能简单在网站上公示。“普通购房人一般不具备专业能力且不定期查询政府部门的网站内容,此事涉及的购房者已经基本固定,规划部分应当采取购房可以或应当知道的平台和方式通知购房人,或者要求开发商进行通知,比如可以邮件、快递、短信、电话通知到位。”
王佳红认为,规划部门的工作人员虽然表示可以将方案改回2011年规划方案,“但政府部门这种表态过于草率,缺乏政府部门依法行政的严肃性和公信力。”
此外,王佳红认为,如果最终开发商未能将地块规划改回2011年版,融创迩海项目的业主可就此造成的损失,要求开发商及当地主管部门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可将相关责任体诉至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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