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晚间,启迪环境发布公告称,其全资子公司昆明滇清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业因以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被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罚款人民币59万元整。
公告显示,昆明市晋宁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2023年8月14日调查核实,昆明滇清未按照其“晋宁区生物质资源化利用处理项目环评及批复”要求,通过与山东九州泰昌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合作的方式,用罐车将其废菜叶处理过程产生的约800吨沼液拉运至昆明市晋宁区上蒜镇三多村委会三多村无防渗处理的水塘倾倒,根据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晋宁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出具的《监测报告》(晋环监字〔2023〕064号),昆明滇清沼液装车口监测结果如下:PH(无量纲)值为8.12、化学需氧量为1559毫克/升、生化需氧量为1227毫克/升、总氮为1050.7毫克/升、氨氮为705.4毫克/升、总磷为22.4毫克/升、悬浮物为218毫克/升。
昆明滇清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修正)第三十九条规定,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对昆明滇清上述环境违法行为作出罚款人民币59万元整的决定。
对此,启迪环境表示,上述行政处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未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进一步提高环保意识。
事实上,启迪环境近年来因涉及生态环境方面问题而被罚已不在少数,仅2023年12月,便有多封公告指出,其相关子公司因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分别被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包头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
资料显示,启迪环境主营业务为市政给水、污水处理项目投资及运营;城市垃圾及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及危险废弃物处置及回收利用相关配套设施设计。此前,其发布2023年业绩预告,预计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11.2亿元—15.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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