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晚间,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人寿”)发布关于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其中关于汇智项目的议案显示,中国人寿和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保险”)等比例出资设立试点基金,基金形式为公司制。
议案显示,为进一步加强资产负债管理,中国人寿拟与“新华保险”共同设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并委托中国人寿控股子公司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寿资产”)和新华保险控股子公司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资产”)共同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试点基金募集规模计划为人民币500亿元,试点基金期限为10+N年,基金初次备案期限为10年,在10年期届满后,可以通过变更备案方式进行延期。
同日,新华保险也发布对外投资公告显示,新华保险与中国人寿分别出资250亿元人民币共同发起设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新华资产与国寿资产”分别出资500万元共同发起设立基金管理人公司。
公告显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暂定名为鸿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公司暂定名为国丰兴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