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
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李云华(时任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总经理)、刘飞(时任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银保业务管理部业务支持室主任、银行保险管理部副经理、银行保险管理部经理,兼任成都银保花旗渠道负责人等)、魏强(时任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综合销售渠道光大业务部经理、成都银行保险业务一部经理)因财务数据不真实被处罚。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对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罚款人民币50万元、对李云华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8万元、对刘飞与魏强禁止终身进入保险业。
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李云华(时任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总经理)、刘飞(时任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银保业务管理部业务支持室主任、银行保险管理部...[详细]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24日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洛金罚决字〔2024〕71号、72号)显示,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原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前调查不尽职、贷款支付不尽职、贷后...[详细]
明亚粤分表示,保险经纪人作为客户利益的代表,其角色定位可以通俗理解为客户的“保险医生”,即通过对个人及家庭保险需求的分析、对企业风险的评估判别,给家庭及企业提供合适的风险管理及...[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