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四川信托发布相关公告显示,根据《信托受益权转让合同》约定,由四川天府春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晓公司”)代表已签约的自然人投资者参与四川信托有限公司(简称“四川信托”)破产重整程序,现通报春晓公司参与破产重整程序的最新情况。
四川信托表示,按照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要求,债权人应于2024年6月6日前向四川信托管理人申报债权。春晓公司已于2024年6月4日,代表全体已签约自然人投资者向四川信托管理人完成债权申报。
今日,四川信托发布相关公告显示,根据《信托受益权转让合同》约定,由四川天府春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晓公司”)代表已签约的自然人投资者参与四川信托有限公司(简称“四川信托”...[详细]
监管警示决定显示,经查明,2019年4月4日至2022年9月15日,新华基金旗下两只资管产品“新华基金——金种子1号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金种子1号)和“新华基金——金种子2号资产管理计划”(以...[详细]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再次将普惠金融、养老金融、绿色金融提上重要日程,对于金融机构而言,在经营活动中,要以生存环境和人民福祉为出发点,以为客户提供优质产品和满意服务为基本原则自觉承担...[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