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吕梁监管分局发布《关于同意山西中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分支机构开业的批复》表示,同意山西中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住所为:山西省中阳县宁乡镇凤城北街35号,法定代表人:王立贤。核准《山西中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据悉,该行注册资本为32800万元人民币,为股份制农村商业银行,实行一级法人、统一核算、分级管理、授权经营的管理体制。
其业务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借记卡)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该行开业的同时,原中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自行终止,其债权债务转为该行债权债务。
监管同时核准王立贤、卫海宏、任冬升、高铭潇、刘馨、陈玉平、韩培智的董事任职资格;核准任卫东、王建婷、柳忠英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核准王立贤山西中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任职资格;核准卫海宏山西中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任职资格;核准薛晋河、李海龙的山西中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任职资格;核准白如霞山西中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
除了核准高管任职资格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吕梁监管分局指出,同意该行在原中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6个信用社、5个分社、2个储蓄所住所设立6个支行、5个分理处、2个储蓄所并核准开业。
今年1月初,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发布《关于筹建山西中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同意筹建山西中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