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底,未名医药又收到了一封来自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仅在今年7月,未名医药就收到了两份监管函。
11月24日,未名医药发布公告称,因公司信息披露涉嫌违法违规,公司于11月2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
而就在此前的11月10日,未名医药刚刚披露了《关于山东证监局对公司责令改正并出具警示函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
在报告中,未名医药列出了多项整改措施,包括按照要求补充披露子公司未名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下称“厦门未名”)股权相关事项,强化子公司信息报送管控,完善公司治理及内控体系建设,加强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及水平。
上述整改措施都是针对证监会今年6月下发的相关决定做出的。
2023年6月14日,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下发了《关于对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 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下称《决定书》),要求公司就《决定书》中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未按规定披露重要事项、公司治理不规范。
《决定书》指出,2022年5月,杭州强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杭州强新”)与厦门未名及其他方签订协议,约定杭州强新溢价认购厦门未名6767.49万元新增注册资本,获得厦门未名约34%股权,未名医药未按章程规定履行审议程序。该事项已于2022年5月18日完成工商变更,厦门未名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而未名医药却未及时披露上述事项,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7月19日,未名医药因前述未按规定履行审议程序且未及时披露重要事项,以及未按规定披露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事项,被深交所出具监管函。
7月27日,未名医药又因2022年度业绩预告与定期报告披露的净利润差异金额较大,且未及时修正。再次收到深交所监管函。
此外,在2023年2月,未名医药将厦门未名和北京科兴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科兴)列为被告,向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将工商备案登记在厦门未名名下的北京科兴约26.92%股权划转至公司,该诉讼事项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而未名医药也未及时披露诉讼事项,直至2023年6月15日,才在2022年年报更正公告中进行了披露。
另据深交所网站显示的信息,自2018年以来,未名医药已收到来自深交所的27份关注函或年报问询函,此外还有13份监管函。这其中涉及的主要问题是信息披露存在延误或者不准确。
本月底,未名医药又收到了一封来自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仅在今年7月,未名医药就收到了两份监管函。11月24日,未名医药发布公告称,因公司信息披露涉嫌违法违规,公司于11月21日收到中国...[详细]
11月30日早间,长药控股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为支持控股子公司湖北长江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详细]
11月29日,京东健康发布《募集资金用途变动公告》。公告显示,基于对募集资金净额用途的持续监控及评估,京东健康已动用分配为业务扩张用途的募集资金净额约87.4%,并能够充分利用内部资源以...[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