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罗欣药业发布公告称,因信披违规,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于近日收到山东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即对公司要求责令改正,对董事长刘振腾、总经理刘保起、财务总监陈娴、董事会秘书韩风生等责任人均出具警示函。
经检查发现,在经营过程中,罗欣药业存在营业收入金额披露不准确、部分重要合同条款披露不完整及部分关联交易未审议未披露等问题。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第十九项、第四十一条,《上市公司治理2准则》(证监会公告〔2018〕29号)第七十四条的规定。根据有关规定,山东证监局要求罗欣药业责令改正,并将有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与此同时,刘振腾作为公司董事长、刘保起作为总经理、陈娴作为财务总监、韩风生作为董事会秘书,未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罗欣药业相关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相关规定,山东证监局决定对刘振腾、刘保起、陈娴、韩风生等责任人均出具警示函,并将有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