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公布相关批复表示,同意青岛青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简称:青岛青银金租)将注册资本由10亿元增加至12.25亿元。
上述注册资本增加后,青岛青银金租的股东构成、持股份额和持股比例为:
(一)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份额73500万股,持股比例60%;
(二)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持股份额34000万股,持股比例27.7551%;
(三)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持股份额9000万股,持股比例7.3469%;
(四)青岛前湾集装箱码头有限责任公司,持股份额6000万股,持股比例4.8980%。
以下是相关批复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