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永辉超市发布公告显示,公司收到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仲裁案受理通知,主要内容为: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收到公司提交的永辉超市与大连御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御锦”)、王健林、孙喜双、大连一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方集团”)关于《股份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仲裁案件的仲裁申请书及附件,于2024年10月12日决定受理。
申请仲裁的基本情况为,永辉超市请求裁决大连御锦立即向公司支付剩余股份转让价款36.39亿元,以及加速到期违约金2.18亿元。同时,请求裁决大连御锦立即向公司支付因本案支出的律师费人民币200.1万元。请求裁决王健林、孙喜双、大连一方集团为前述剩余股份转让价款、加速到期违约金及律师费合计38.59亿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全部仲裁费用。
根据永辉超市此前公告,2023年12月,永辉超市将其所持有的大连万达商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3.8亿股,出售给大连御锦,此次出售股份占万达商管总股本的1.43%,转让价格为45.3亿元。今年7月,双方调整付款方式,将剩余的38.39亿元转让款分为八期支付,王健林等人提供个人担保,但在第四期支付时间截止的9月30日,永辉超市并未收到该笔款项,截至目前,这笔交易仍有超36亿元未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