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直股份”)发布公告称,为进一步优化组织结构,拟采取哈尔滨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哈飞集团”)吸收合并哈尔滨哈飞航空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哈飞航空”)的方式完成两个法人主体的合并工作。
公告显示,哈飞集团和哈飞航空均为中直股份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合并采取哈飞集团吸收合并哈飞航空的方式,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哈飞航空作为被合并方注销独立法人资格,哈飞航空所持有的资产、负债、长期股权投资、人员及业务等全部由哈飞集团承接,哈飞集团的注册资本变更为30.38亿元。
中直股份在公告中提到,本次吸收合并后,合并后的主体在股权管理、资产整合、成本归集、研发投入、装备承制资格、保密等方面均能满足科研生产需求,有利于优化公司组织结构,完成公司内部不同主体核心功能和核心能力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