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日前发布《深圳市关于进一步推动企业上市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支持深圳企业上市融资实现跨越式发展,推动上市公司做优做强做大。
征求意见稿明确,到2025年末,深圳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超600家,新增首发募集和再融资资金超3000亿元,上市后备企业累计超3000家;上市公司研发投入、专利数等指标全国领先,新增千亿市值企业3至5家、百亿市值企业10至20家,新增上市公司中专精特新企业占比超50%。
征求意见稿从完善工作机制、扩充上市后备企业、提高服务水平、汇集要素资源支持上市公司做优做强做大等方面提出25条政策措施。
征求意见稿提出,加大企业上市扶持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优质企业到境外上市,鼓励优质红筹企业回归A股上市。支持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拆分子公司在境内外上市。支持国有企业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推动不同类型的优质国有企业在境内相应板块上市。加强与全球主要证券市场的合作,吸引境外优质上市公司来深交所发行中国存托凭证(CDR)。支持上市公司并购重组。鼓励上市公司充分利用股票增发、发行债券和资产证券化(ABS)、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全球存托凭证(GDR)等资本市场融资工具,围绕产业链上下游开展并购重组,促进产业由集聚发展向集群发展。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围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创新产品,提供投贷联动、并购贷款等综合融资支持,联动参与上市公司再融资和并购重组。鼓励有条件区对并购重组并落户深圳的项目给予一定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