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前11个月全国新办涉税经营主体超1500万户
从产业发展结构看,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为核心内容的“三新经济”新办涉税经营主体455.4万户,占全部新办户的30.1%
1月9日,《证券日报》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了解到,2023年1月份至11月份,到税务部门新办理税种认定、发票领用、申报纳税等涉税事项的经营主体(以下简称“新办涉税经营主体”)达1515.1万户,同比增长25.4%,两年平均增长11.9%。
“涉税经营主体是经济运行的一张‘晴雨表’,也是感知市场温度的敏锐触角。”国家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司长练奇峰介绍,2023年前11个月新办涉税经营主体中,当年即领用发票、有收入申报的税收活跃户达到1055.7万户,占比69.7%,较2022年同期提高3.1个百分点,证明涉税经营主体活跃向好。
从产业发展结构看,2023年前11个月,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为核心内容的“三新经济”新办涉税经营主体455.4万户,占全部新办户的30.1%,较2022年同期提高2.5个百分点,其中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业新办户数同比增长32%,实现较快增长。从区域分布看,2023年前11个月,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成渝四大经济圈累计新办涉税经营主体699.4万户,占全部新办户的46.2%。
千万量级经营主体的成长,离不开优质服务的滴灌和优渥营商环境的滋养。据记者了解,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以连续第十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为契机,先后分五批推出109条便民办税缴费措施,包括推进“政策找人”、开展“春雨润苗”专项行动、上线“新办智能开业”功能等具体举措,全力护航涉税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不久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2.0)》,收录2023年以来国家延续、优化、完善的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的50项税费优惠政策,为涉税经营主体进一步梳理税费优惠政策,让服务的“春风”吹暖市场。
随着一系列税费优惠政策以及便民办税服务举措落地起效,企业也纷纷表示“获得感”满满。比如,厦门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众多新办外资企业中的一家,公司负责人HONG DANIEL表示,2023年是公司在厦门市翔安区扎根的第一年,来到这里后的最大感受就是中国市场给予的优质营商环境,针对交流沟通与税制差异的问题,税务部门在双语专席、税费优惠等方面提供了针对性服务,大大节省了税费事项办理的成本,进一步坚定了公司深耕中国市场的信心。
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司长沈新国表示,下一步,税务部门将持续落实好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特别是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推进新办涉税经营主体发展壮大,为持续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积极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