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消息,近日,斐乐服饰有限公司青羊分公司因直播带货存在虚假宣传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被成都市青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0万元。
截图来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经查,2021年12月1日,当事人负责人代表斐乐服饰有限公司与中基惠诚(辽宁)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委托其进行直播带货。2021年12月16日,当事人在抖音商城设立直播间,直播间标识为FILA服饰青羊专卖店,并在抖音商城商家资质中,悬挂当事人《营业执照》。2022年2月28日,当事人在抖音商城进行了直播带货。直播带货的商品分别为:1.“斐乐男女同款老爹鞋,运动鞋(熔岩)新款休闲鞋T12W145201F”页面显示销售386双,售价679元(券后670元);2.“斐乐男女同款新款【小豹鞋】潮牌冬季老爹鞋T12W141105F”页面显示销售141双,价格为589元(券后570元);3.“斐乐男女同款经典款【小豹鞋】休闲跑步鞋轻便F12W141107F”页面显示销售164双,价格为589元(券后581元)。直播带货的内容为“巴斯夫专用鞋垫,NBA球员在用鞋垫,抑什么菌,除什么湿,防什么臭。穿一天没有任何味道”、“巴斯夫鞋垫NBA球员在用鞋垫,能减重60%负担,正常一双鞋垫价格280米”、“巴斯夫鞋垫排湿吸汗,抑什么菌,除什么臭,体寒手脚常年湿漉漉,穿上不臭脚,不湿脚”。
当事人无法提供巴斯夫专用鞋垫与NBA协会及NBA球员使签署协议,以及该鞋垫“抑什么菌,除什么湿,防什么臭。穿一天没有任何味道”、“巴斯夫鞋垫排湿吸汗,抑什么菌,除什么臭,体寒手脚常年湿漉漉,穿上不臭脚,不湿脚,能减重60%负担”的相关证明材料,同时现场发现其声称的巴斯夫鞋垫并未单独售卖,因此也无标价280元。当事人承认上述宣传内容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当事人对其商品的功能等作虚假的商业宣传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 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来源、联名合作和加盟等关联关系、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规定。
因当事人直播时间短,所售商品均为正品,且积极配合执法人员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关闭直播间进行整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同时考虑到当前疫情反复,按照中央关于“六保六稳”的精神及上级关于疫情期间柔性执法、审慎执法有关要求。综上酌情考虑,对当事人减轻处罚。
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罚款10万元。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2022年3月30日。
天眼查显示,斐乐服饰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系厦门安踏贸易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公开资料显示,1911年,FILA由斐乐兄弟在意大利BIELLA创立;1982年,FILA在中国成功注册FILA商标;2009年,安踏集团收购FILA品牌在中国内地、中国香港地区、中国澳门地区的商标运营权,并于2017年收购新加坡地区的商标运营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