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心的代名词是“善”,诈骗勒索代表的是“恶”,这两种判若天壤的评价,集于李利娟一身,看似匪夷所思,结合其“草莽公益”的行为,却又并不突兀。
在河北武安市,有个“女强人”。曾经,她是闻名全国的“爱心妈妈”,如今,她是站在被告席上的“犯罪嫌疑人”。她叫李利娟,曾被评为“感动河北十大人物”。
7月24日,李利娟及其男友许琪等16名被告人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印章、敲诈勒索、诈骗、职务侵占、故意伤害、窝藏等罪一案开庭。李利娟获刑20年。
虽然在宣判前,媒体和官方都披露了很多信息,但结果出来的那一刻,还是令人唏嘘。有网友发出了朴素的质问:是好人变坏了,还是一开始就没那么好?
这是一道哲学题,更是一道社会实践题。
1.善恶纠缠并不难解
“爱心妈妈”突然变成了“罪恶之人”,或许让很多人无法接受。但我们不得不接受,法律永远只能靠事实判定结果,而不是印象。
按照媒体报道,二十多年来,李利娟共收养了118个孤儿。大点的都已经结婚、上大学、考了公务员。从孩子们口中,大致可以判断,李利娟是个不错的“妈妈”。某种程度上来说,她的“功德”是看得见的。
但李利娟行善的方式又很“社会”,或者说,目的并没那么纯粹。
新京报早前的报道《“痞子”妈妈和她的104个孩子》里,就曾提道:“在外面,李利娟是知名全国的‘爱心妈妈’;在武安,很大一部分人称她为‘痞子’。”
和外界的认知和评判不太一样的是,在当地,记者采访到的村民声音是这样的:
“你去打听打听,这边的人没有说她好的。”
“占了我们的地,我们去种,李利娟认识黑社会,就找人打我们。”
“她是有名的爱心妈妈,一动她就会被骂,官员也不敢承担风险。”
有些知情人称她抢人铁矿占人土地,当地官方说她“名下有各类银行账户45个,现金金额合计人民币2000多万元”“曾试图向政府机关索取2000万元的天价补偿,并从当地宾馆和医院讹诈总共近30万元”……这些仍待查证,却也让李利娟的形象变得复杂。
可以看出,李利娟和袁厉害有相似之处,但又有明显的不同。袁厉害的收养毁于一场火灾意外,而李利娟“爱心村”的溃散,似乎从一开始就注定了。
不过,李利娟和善行虽然和违法犯罪纠葛在一起,却这不妨碍我们捍卫这个标准:让慈善的归慈善,法律的归法律。哪怕一个人拯救过地球,也不该成为他(她)违法犯罪的理由。是与非、对与错,在道德评判之外还有法律审视。
▲李利娟。
2.制度缺位、“爱心散户”补仓
从袁厉害到李利娟,最该反思的地方在于:扛起收养孤儿重担的,本不该是这些伴随争议的“爱心妈妈”,更应是制度性救济。
一方面,李利娟确实让许多孤儿有了一个像样的家,并且有所庇护地长大;另一方面,李利娟以这些孤儿为筹码,在与村民、政府的多场纠纷中获利,也很有可能是事实。法院判决中提到的多项罪名,也是有的放矢。
当善恶交织时,我们必须认清:那些孤儿的命运,不能全拴在个人品行这根“绳”上——假若李利娟不是将“善”的一面留给孩子,而是将“恶”的那面带给他们,他们的命运注定叵测。我们不能有这个侥幸。
本质上,从袁厉害到李利娟,都是在儿童福利机构缺位的背景下“替制度尽责”。她们在收养那么多孩子时,离不开足够的资源支持,而当她们用非常手段去获取这些资源时,就必然陷入“草莽公益”的境地。
这倒不是说,要政府包办一切,而是不能将公共责任转嫁个人;也不是说,个人就绝对不能收养孤儿,而是要将公共机构合理兜底和民间收养规范管理相结合,避免“政府解决不了”、“民间解决不好”。
所以,在吸取了袁厉害和李利娟的教训后,我们必须反思:对于孤儿,还是该由专业的机构、专业的人来做专业的事。如果没有相应的规范,不具备足够的条件,哪怕爱心再纯粹,也可能像袁厉害家里的那场火,再多的泪水都浇不灭。
3.对人性不幻想也莫失望
这世界并非非黑即白,善恶也并非泾渭分明。人性的复杂和行为的转变,往往在更加复杂的社会环境中形成。
线有两头,人有两面。一边做慈善献爱心,一边搞违法犯罪勾当的案例,我们并非没有见过。比起夹带私心的行善,我们更该警惕的是,有些人以行善之名行恶,或者通过慈善形象来伪装自己,掩饰违法犯罪行为。
至于李利娟是哪一种,我们期待更多的事实和细节被呈现出来。也只有直面现实的曲折和复杂,找到善恶分道扬镳的十字路口,凝视远方紧盯脚下,追寻促使李利娟步入深渊的原因,我们才能避免后来人误入歧途。
我们不必因“爱心妈妈”也涉罪就对人性感到失望,就像不必因其“爱心妈妈”的标签就怀有对人性抱有完美幻想那样。摒弃完人逻辑,正视人性的复杂,不因有法律污点就对善举全盘否定,也不因是“爱心妈妈”就认为她涉罪必是“莫须有”,这才是更理性的态度。
我们也不必由此滋生出“还能做好人吗”的困惑。做个好人,比什么都好。
毕竟,“爱心妈妈”一审确实获刑了,但被判了刑的并不是“爱心”,而是违法犯罪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