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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两日后才公告原董事长被采取强制措施?新城控股这么说

2019年07月09日 来源:中新经纬

8日晚间,新城控股发布公告,对上交所于7月4日就公司实控人兼董事长被刑拘事项下发监管函进行回复。在公告中,新城控股披露了原董事长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公司的一系列行动,新城控股表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在知悉该事项后,严格履行了有关保密义务,未进行违规交易,且公司及内幕信息知情人均不存在内幕信息提前泄露的情况。

被指信息披露不及时,新城控股公布事件时间线

有媒体报道称,新城控股原董事长王振华因涉嫌猥亵儿童,于7月1日接受调查,被公安采取强制措施,公司于7月3日晚间方提交相关公告,披露实控人兼董事长被刑事拘留事项。

更有媒体直接指出,7月3日9时53分,早于媒体曝光、警方通报前十几个小时,已有网友在新城控股股吧内提示:“散户大家赶紧抛,不要问为什么,我只能这么好意提醒。”此前,7月1日、2日两天,新城控股大宗交易频现,大宗交易额从796万元至2400万元不等。不少股民认为,新城控股信息披露不及时,造成股民损失。

就上述事项发生的时间脉络,新城控股进行了梳理和披露:

经公司核实,2019年7月2日,公司现任董事长、总裁王晓松接到上海市长风新村派出所(下称“派出所”)电话后,于当日23:00左右前往派出所,得知公司原董事长王振华被采取强制措施。为避免内幕信息扩散,自2019年7月3日9:30起,王晓松逐一通知公司董事及主要高管要求召开紧急会议,董事袁伯银因出差未参加会议。王晓松于2019年7月3日13:00-14:00统一口头告知与会董事及主要高管关于王振华被采取强制措施事宜。与会董事及主要高管建议尽快取得正式拘留通知书,以确定信息的真实准确性。

2019年7月3日15:00左右,王晓松接到派出所通知后前往派出所,并在领取书面拘留通知书后于16:30左右回到公司。根据派出所于2019年7月3日出具的《拘留通知书》,王振华于2019年7月2日16:58因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公司董事会自此确认董事长被刑事拘留事宜,董事会秘书陈鹏组织开展信息披露工作,并根据董事会要求准备相关信息披露材料。

2019年7月3日19:20左右,公司董事会成员吕小平、王晓松、梁志诚、陈德力、袁伯银、曹建新、Aimin Yan、陈文化共同提议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选举公司董事兼总裁王晓松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第二届董事会任期相同。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王晓松将行使法定代表人职权,签署董事会重要合同、重要文件及其他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2019年7月3日21:48左右,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传信息披露文件,并于2019年7月4日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新城控股表示,公司现任董事长王晓松在知悉事项后及时向公司履行了通知义务,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在知悉该事项后,严格履行了有关保密义务,未进行违规交易(包括集合竞价及大宗交易)。公司在收到正式的法律文书确认相关事实后及时履行了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对于新城控股披露原董事长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相关事项,上海金英律师事务所主任、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公益律师何农此前表示,尽管公众都认定新城控股信息披露不及时,但这家上市公司显然已经为自己留足了可以辩解的空间,新城控股7月3日的公告中明确称其“于2019年7月3日接到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通知”。

7月3日晚间,新城控股曾于公告中提及原董事长被刑拘一事。新城控股称,公司于2019年7月3日接到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通知,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振华先生因个人原因被刑事拘留,公司于2019年7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新城控股:相关知情人未提前泄露内幕信息,未违规交易

除了对“信披不及时”的指责辩称已及时履行有关信披义务,对于公司相关知情人提前泄露内幕信息的说法,新城控股也予以否认。

新城控股表示,公司在知悉公司原董事长王振华被采取强制措施时起,即根据相关规定对知悉人姓名、知悉时间及知悉内容等信息进行了全面登记。经公司及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公司及内幕信息知情人均不存在内幕信息提前泄露及违规交易(包括集合竞价及大宗交易)的情况。

公司及内幕信息知情人未与在2019年6月29日至7月4日开盘前和公司有正常业务交流的股东、贷款银行、债权人等,就相关内幕信息进行沟通与交流。有关媒体报道的2019年7月1日至3日期间发生的5起大宗交易与公司及内幕信息知情人无关,公司及内幕信息知情人未参与相关交易。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函要求于2019年7月6日提交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积极配合有关内幕交易核查。

此外,新城控股提到,本次事项为公司原董事长王振华先生的个人事件,公司作为一个经营决策机制健全、管理规范的上市公司,目前整体管理团队和人员结构稳定,经营情况正常,各项日常工作在现任董事长兼总裁王晓松先生及管理层的带领下有条不紊地进行,各项既定业务也按照计划有序开展。

此外,新城控股还提及债务偿还情况及股权质押情况。新城控股表示,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的合并范围内借款金额约900亿元,其中公开市场融资余额约420亿元,包括境外发行美元债约18亿美金、银行间债务融资工具约161亿元、交易所债券约137亿元。公司于2019年下半年到期的公开市场融资金额约63亿元,此外,公司于2019年下半年到期的其他金融机构借款约70亿元。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约450亿元,其中受限资金约60亿元。货币资金对于下半年到期的有息负债的覆盖倍数约为3倍。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对于合联营公司的借款担保金额约260亿元。经公司自查,合联营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预计后续将通过自身销售回笼偿还其借款。

在股权质押方面,新城控股表示,截至本函件回复日,公司实控人通过富域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富域发展”)及常州德润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常州德润”)控制公司67.17%股权。截至本函件回复日,富域发展累计质押的公司股份数量为706195580 股,占其持有股份数的51.25%,占公司总股本的31.29%;常州德润累计质押的公司股份数量为65200000股,占其持有股份数的47.31%,占公司总股份的2.89%。

新城控股表示,该等质押股份的补仓线整体看较前一交易日收盘价具有较大安全边际,如公司股票价格继续下跌导致该等质押股份需要补仓的情况,富域发展及常州德润合计持有未质押的公司股份数量744404420股可用于补仓,出现违约处置的可能性较低,暂不存在股票质押违约处置及实控人变更风险。

新城控股称,经公司全面自查,截至本函件回复日,除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本次事件不存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目前,公司正在全面梳理业务合同、投融资协议,并与贷款银行及债券持有人积极沟通,以评估本次事项对公司业务开展、投融资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目前,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正常,未发生重大变化。如未来本次事项导致公司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可能对公司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责任编辑:郑伊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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