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药控股7月26日晚收到深交所关注函。深交所要求公司披露7月24日与修正药业签订的《意向协议之解除协议》真实内容等情况。
关注函指出,修正药业7月26日在其官网发表《关于与吉药控股意向协议解除的声明》。根据《声明》,7月24日,修正药业与吉药控股签署的《意向协议之解除协议》中并无“待条件成熟后,再继续推进谋划上市公司控股权转让、筹划发行股份等方式购买修正药业100%股权事宜”的相关约定。经督促,公司披露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的更正公告》,称“由于公司经办人员失误,在传递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意向协议之解除协议》过程中,误将修订稿当做最终稿归档”,导致信息披露有误。
对此,深交所要求吉药控股披露公司7月24日与修正药业签订的《意向协议之解除协议》的真实内容,说明公司是否存在故意报备不实文档以配合披露与事实不符的信息的情形。
深交所指出,公司将本次信息披露错误简单归咎于经办人员失误,是否符合常理和实际情况;说明公司在披露《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并复牌后股票连续两个交易日涨停,没有董监高人员以及财务顾问主动报告、更正错误的原因。
此外,深交所要求吉药控股说明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一致行动人在7月25日、26日是否存在减持行为;公司董事会自查是否存在利用不实披露配合其它利益安排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