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税总局武汉稽查局接连公布多则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有7家公司在没有真实业务的情况下,虚开增值税发票,流向50家药械公司,其中包括人福医药子公司湖北人福泽惠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发布的第二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武税二稽处〔2019〕69770号)显示,武汉鑫保富均酒店管理有限公司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在没有真实的业务交易情况下,向人福医药子公司湖北人福泽惠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现名:湖北人福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7份,发票代码:4200164320,发票号码:64911810-64911816。
中国网财经记者通过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办法》”)发现,《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同时,《办法》第三十七条指出,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媒体报道称,“根据武汉税务局公布的,列表里的企业只有几张或者十几二十张票据是虚开的,那么这个企业的其他票据是不是也有嫌疑,一个集团下面的某一家公司有问题,这个集团的其他公司有没有问题?”
对此,中国网财经记者致函人福医药,截至发稿,尚未收到任何回复。
资料显示,2018年,人福医药子公司湖北人福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100万元的价格购买湖北人福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原名:湖北人福泽惠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医疗科技”)5%的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持有医疗科技100%的股权。目前,医疗科技的业务性质为II类医疗器械批发,I、II类医疗器械批发兼零售,以及医疗器械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记者注意到,此次涉事公司曾违反相关要求遭行政处罚。企查查显示,湖北人福泽惠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在2016年因经营过期及未按照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标示要求贮存的医疗器械,被江汉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罚款8.69万元、没收直接胆红素测定试剂盒等16个品种过期医疗器械共338盒。
巧合的是,湖北人福泽惠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涉嫌接受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与此同时,人福医药2018年净利润出现巨额亏损。数据显示,人福医药2018年实现营收186.34亿元,同比增长20.64 %;净利润亏损23.58亿元,同比减少213.97%;扣非净利润26.62亿元,同比减少576.17%。
人福医药表示,本报告期公司计提商誉减值损失及无形资产减值损失共计约31.03亿元,剔除该因素影响后,公司2018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约1.18亿元,降幅为21.18%,主要原因包括全资子公司Epic Pharma主要产品熊去氧胆酸胶囊价格大幅下降,报告期实现净利润(不考虑无形资产减值损失)约为-1.01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约3.12亿元;融资环境的变化导致融资成本上升,本期利息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约1.77亿元。
对于企业涉嫌接受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一事,中国网财经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