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第二十三期)”显示,贵州凯归众民医药有限公司和贵州意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因违法违规,分别被处以警告、没收和罚款。
其中,贵州凯归众民医药有限公司涉及“知道他人从事无证经营(使用)药品行为而为其提供药品案,”通报显示,该公司因向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李某某诊所销售药品,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被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7月26日进行警告,并罚款。
贵州意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涉及“销售劣药淡豆豉案”,通告显示,该公司销售的标示生产单位为四川千方中药股份有限公司、批号为18100127的淡豆豉,性状不符合规定(种脐较小,近圆形或椭圆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被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7月30日进行没收,并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