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其监事曹兴华因涉嫌内幕交易公司股票,收到河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被没收违法所得85,667.03元,并处600,000.00元罚款。
据了解,2020年5月9日,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研究同意神火股份对云南神火铝业有限公司增资事项。2020年7月9日上午11:01,神火股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提示性公告》,拟对云南神火进行增资。2020年10月13日,神火股份公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完成。神火股份2020年7月9日公告的公司拟筹划的重大事项具有重大性和未公开性,符合《证券法》第五十二条相关规定,属于内幕信息。内幕信息敏感期起点为2020年5月9日,公开时间为2020年7月9日上午11:45。鉴于曹兴华所任职务,其属于《证券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法定内幕信息知情人。
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曹兴华使用他人证券账户,买入“神火股份”202,500股,成交金额1,030,226元;2020年7月7日、13日全部卖出,成交金额1,117,268元,获利85,667.03元。
上述行为违反《证券法》第五十条、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所述的内幕交易行为。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河南监管局决定没收曹兴华违法所得85,667.03元,并处600,000.00元罚款。
神火股份表示,目前,曹兴华为公司监事,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经公司核查,曹兴华本次内幕交易行为不涉及公司资金,上述处罚决定仅涉及其个人,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业务活动无关,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产生影响;本次处罚事项未触及相关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