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为阳,最为亮,月为阴,阴为黑。“明”意为黑白分明,坚守正义。
成立于2012年的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在明律所”)一直用实际行动守护公平正义,坚守“只为被拆迁人维权”的立场。
建设普法阵地 传播法治文化
“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
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立所以来,在明律所打造了独具特色的自媒体平台,组织专业律师进行线上分享,为老百姓进行咨询答疑。作为首批开设自媒体进行普法讲解的律所,目前在明律所各自媒体平台订阅用户已逾百万。
杨在明表示,“网络的迅速发展,使人们接受讯息的途径不再局限于传统媒体,互联网渠道是当下律所必须利用起来的普法平台。通过这些平台,律所可以进一步提升普法宣传的精准性和实效性,零距离服务更多基层百姓。”
除了打造自身的普法矩阵,在明律所还与《人民法治》杂志社、《第三调解室》《法治进行时》《律师帮帮忙》等电视栏目签约,通过在线直播法律咨询等形式,将法律服务惠及社会大众。
在明律所的主任杨在明也曾多次做客CCTV《谈事说理》栏目,分享其在征拆工作中遇到的相关法律问题,让更多民众知法、懂法、用法,帮助更多人解决法律问题。
多次参与立法 传递法律温度
以正义守信的职业精神,铸坚固夯实法律之魂,是杨在明及同仁一直坚持的执业原则。近30年来,杨在明深耕行政法领域,密切关注我国行政法的前沿变化,以经验和实力,积极推动行政法建设的进程。
2010年,杨在明融会长期在征地拆迁一线的执业经验,牵头编写了《不动产征收与拆迁法》(建议稿)。其中,严格程序、先补偿后征收、明确权利救济机制、增设公众参与权、划归听证制度、根据违法建筑形成的不同原因区分补偿等建议条款,出现在2011年出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
2020年,杨在明等13位律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阶段,向自然资源部提交了有关《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的立法建议。其中部分修改意见内容出现在2021年9月颁布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
“我国普法工作起步较晚,法律思维、意识还未深入民心,致使大部分老百姓在遇到矛盾纠纷时,缺乏维权意识,导致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普法是律师的职业使命,也是律师的职业道德,更是律师的工作责任。”杨在明说。
多年来,在明律所始终关注行政法领域的立法与修订活动,并通过举办、参加研讨会、主持撰写立法建议等形式参与重大法律修订。著名法治思想家郭道晖教授为在明律所主任杨在明亲笔题写匾额“中国律师参与立法第一人——杨在明”。
可以说,在立良法、促善治这条道路上,在明律所一直是行业领先的“答卷人”。
在杨在明的带领下,在明律所一直秉持着“只为被拆迁人维权”的理念,全力为被拆迁人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据悉,目前在明律所已累计代理案件2万余件,服务客户百万余人,并得到了诸多当事人的认可。
未来,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将继续秉承“正义 诚信 融合 责任”的在明精神,为更多老百姓送去专业的法律服务,把法律交给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