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针对网络上关于四川旺鹭食品有限公司(下称:旺鹭食品)生产的“旺仔歪歪碎”商品被误传为山寨产品的说法,旺鹭食品正式发表严正声明,澄清事实真相。旺鹭食品明确表示,“旺仔”商标系旺鹭公司合法持有,并专注于第32类无酒精饮料、果汁饮料等商品的生产与销售,“旺仔歪歪碎”商品并非山寨产品。
“旺仔”商标确系旺鹭公司所有
关于“旺仔”商标(注册号:1187382、870978)的合法持有权,旺鹭公司提供了详尽的历史证据。该商标最早可追溯到1994年,由潮州市庵埠汾煌食品工业公司申请注册,并涵盖了多个商品和服务类别。先后转让给广州长荣投资有限公司、广州泰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等,现由旺仔食品(广州)集团有限公司与四川旺鹭食品有限公司共同持有;“歪歪碎”商标(注册号:47212065)系广东泰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与旺鹭食品共同所有。本人已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中国商标网”核查相关商标信息。
▲“旺仔”商标与“歪歪碎”商标注册文件图
商标分类及类似情况说明
值得注意的是,旺鹭公司使用的“旺仔”商标属于商标分类第32类,而市场上存在的其他“旺仔”商标,如旺旺集团的“旺仔”商标,则属于商标分类第29类。尽管两者在标志上可能构成近似,但根据《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及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终审裁决,两个商标并不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因此可以共存,且不会使相关公众对相关产品的来源产生混淆。
▲国家商标局公示详情截图
30余年品质坚守,旺鹭食品值得信赖
经调查,自1991年起,旺鹭食品的创始人便致力于饮料生产领域,至今已有超过30年的历史。作为旺鹭公司的第4个饮料生产公司,旺鹭食品成立于2013年,占地面积150亩,拥有员工300余人,生产厂房达到10多万平方米,并配备了38条生产线。公司始终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严格按照HACCP体系要求进行严格管理,已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ISO22000认证及HACCP体系认证。去年,旺鹭食品的年销售额近4亿元,其饮品深受消费者喜爱。
职能部门已介入调查,真相即将大白
据悉,此次网络事件,相关职能部门已迅速介入调查,并将及时发布调查结果,还原事实真相。旺鹭食品呼吁广大网民和消费者保持理性,不被网络谣言所误导,自行判断“旺仔”商标是否“山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