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下,国家医疗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再次受到广泛关注。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裁陈保华表示:“疫情暴露出我国医疗卫生应急物资储备方面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应当尽快找差距、补短板,从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的高度构建和完善国家医疗卫生应急物资保障体系。”
而医疗应急物资储备作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重要手段,此前政策对此体系的建立不断完善。
上世纪90年代,中国建立了中央与地方两级医药储备制度,实行动态储备、有偿调用的国家医药储备体制。2004年12月,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明确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储备防治传染病的药品、医疗器械和其他物资,以备调用”。2007年8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要求“国家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制度,完善重要应急物资的监管、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和突发事件易发、多发地区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物资、生活必需品和应急处置装备的储备制度”。
陈保华表示,在经济全球化、社会政治复杂化和自然环境不断恶化的背景下,突发性公共事件已由非常态化的偶发转变为常态化的频发。对于如何完善我国医疗卫生应急物资保障体系,陈保华提出了四点建议。
一、进一步健全科学评估体系,明确中央及地方各级储备标准。建议相关部门在充分考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特点、规律等因素的基础上,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进行全面评估,科学测算潜在需求,结合物资的保质期、保障人数等,制定医疗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目录并定期更新。储备物资品种应当包括抗菌和抗病毒药品(包括中药品种)、医疗卫生防护用品、手术设备、临时医疗中心、方舱设施材料等。
二、优化储备形式和储备地点,提升储备效能。在保证物资储备充足的基础上,进行多元化的医疗卫生应急物资储备以及资金储备,把符合条件的应急医疗物资生产企业纳入保障体系,从源头上增强必须品的保障能力。探索以大型医疗企业(例如三甲医院、商业流通公司等)为重点储备单位的实物储备体系,加强物资合同储备和生产能力储备,辅以严格的监督检查体系,既能避免物资过期浪费,又能确保医疗应急物资储备充足。此外,要充分考虑人口、交通、医疗资源等多种因素,依托国家中心城市体系,合理布局物资战略储备点和配发中心,
三、加大财政支持,强化抗病毒药物开发及生产平台建设。从历史发展来看,病毒引发的传染病往往具有传播快、感染范围广等特点,比如天花、HIV、SARS、COVID-19、流感等。建议将医疗应急物资保障资金纳入中央及地方财政预算,鼓励产学研结合,提前布局高效的抗病毒药物重点实验室及生产平台建设,加强抗病毒药物、疫苗以及分析能力的储备。对于一些未上市但已体现出一定临床疗效的先进药物,可视情况进行一定数量的战略储备,以备不时之需。
四、坚持全国“一盘棋”,优化统一调配机制。在此次应对新冠肺炎过程中,国家联防联控机制在物资调配、抗病毒药物开发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成效显著。建议及时总结、固化国家联防联控机制的实践经验,并把应急物资全国统一调度制度纳入《传染病防治法》。要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全国储备物资数据库,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配,优先保障疫区医疗机构及人员使用。要加强公众教育和引导,避免公众因信息不对称而过度防护,进而导致物资恐慌性短缺,从全国战略布局的角度完善公共卫生事件的保障机制。同时,在应对全球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时,进一步加强国际交流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