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晚间,金达威发布关于收到厦门监管局警示函的公告。因其以前年度定期报告披露的相关财务指标不准确,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金达威及其财务总监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公告显示,经金达威自查,发现2020年和2021年年度报告中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计算错误、2022年年度报告中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计算错误。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一款,《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洪航作为公司财务总监,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五十八条第一款,《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前述信息披露违规问题负有主要责任。
厦门监管局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决定对金达威和洪航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根据《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将相关情况记入诚信档案。
对此,金达威表示,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认真反思,深刻吸取教训;另外,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
当日,金达威还发布了其2023年度业绩快报,快报显示,2023年,金达威实现营业收入31.03亿元,同比增长3.1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7亿元,同比增长7.50%。
对该业绩表现,金达威称,2023年,受益于全球保健品市场的增长,公司保健品成品销售收入和效益均有较大幅度的提升;虽然辅酶Q10原料产品市场价格有所回落,但产品销量创历史新高;维生素A产品市场需求下降,供给增加,产业处于去库存过程,市场价格大幅下跌、产品销量减少。公司2023年度未计提商誉减值损失。
此外,在本月初,金达威还发布公告表示,因闪爆事件造成施工人员3死3伤而被停产整顿的全资子公司厦门金达威维生素有限公司已逐步复工复产。
资料显示,金达威主营业务为食品营养强化剂行业原料和保健食品终端产品的生产、销售业务。
4月9日晚间,金达威发布关于收到厦门监管局警示函的公告。因其以前年度定期报告披露的相关财务指标不准确,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金达威及其财务总监被采取出具警示函...[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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