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元亨昨晚发布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称,公司于2024年9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利元亨表示,自2023年3月1日披露《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以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中介机构等各方积极推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各项工作,基于自身业务发展方向及战略规划考虑,经过认真研究和审慎思考,并与相关各方反复讨论后,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文件。
利元亨2024年4月15日发布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9,203.36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智能制造数字化整体解决方案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最终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方案为准。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是中信证券,保荐代表人是王国威、夏晓辉。
利元亨于2021年7月1日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发行数量为2200万股,发行价格为38.85元/股,保荐机构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秦荣庆、郭春生。
利元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8.55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59亿元。利元亨最终募集资金净额比原计划少3657.19万元。利元亨于2021年6月25日披露的招股说明书显示,该公司拟募集资金7.95亿元,其中,5.67亿元用于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生产项目,1.28亿元用于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研发中心项目,1.00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利元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费用总额为9614.08万元,其中,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获得保荐及承销费用6410.25万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66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面值总额为人民币950,000,000.00元,扣除发生的券商承销保荐费人民币6,674,528.3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943,325,471.70元。另扣减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3,391,037.75元后,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39,934,433.9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0月28日全部到位,业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10月28日出具了安永华明(2022)验字第61566274_G01号验资报告。
经计算,利元亨上述两次募集资金共计18.05亿元。
利元亨昨晚发布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称,公司于2024年9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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