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晚间,ST旭蓝披露公告称,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集团”)当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东旭集团立案。
ST旭蓝表示,公司已于2024年5月9日披露了第一次被立案调查的公告,本次立案为第二次立案调查。目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证监会的相关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9月6日晚间,ST旭蓝披露公告称,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集团”)当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相...[详细]
9月6日晚间,ST旭电披露公告称,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集团”)当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东旭集团因涉...[详细]
9月6日晚间,诺德股份披露公告称,公司及公司董事长陈立志、副董事长许松青、董事会秘书王寒朵当日收到证监会送达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