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ST盛屯发布公告称,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长张振鹏、总经理周贤锦、董事翁雄、董秘邹亚鹏的书面辞职报告。
根据公告,张振鹏申请辞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周贤锦申请辞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社会及治理(ESG)委员会委员、总裁职务;翁雄申请辞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职务;邹亚鹏申请辞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秘职务。
辞去上述职务后,张振鹏将不再担任ST盛屯董事长、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周贤锦将不再担任董事、专门委员会委员、总裁职务;翁雄、邹亚鹏将继续担任副总裁职务。
一周前的9月13日,ST盛屯刚遭上交所公开谴责,相关责任人包括上述提出辞职的董事长张振鹏、总经理周贤锦和董事翁雄。
根据厦门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ST盛屯在2021年12月至2023年上半年在与有关客户开展钴湿法冶炼中间品销售业务中,存在货物交付给相关客户时控制权并未实质转移而确认收入等行为,导致2021年年报多计营业收入3.59亿元,多计利润总额1.94亿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0.79%、7.15%;2022年年报多计营业收入8414.90万元,少计利润总额1.39亿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0.33%、18.20%;2023年半年报少计营业收入7818.83万元,少计利润总额2295.69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0.59%、5.22%。2024年4月,公司发布公告对涉及上述业务影响的相关定期财务报表数据进行了更正。
根据公告,ST盛屯追溯调整2021年、2022年年报及2023年前三季度财务数据。其中,2021年财报中分别调减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归母净利润3.59亿元、1.94亿元和9884.11万元;2022年财报中调减营业收入8414.90万元,调增利润总额1.39亿元,调增归母净利润7786.90万元。
上交所表示,ST盛屯将货物交付给相关客户时控制权并未实质转移而确认收入等行为,导致多期定期报告财务信息披露不真实,违反了《证券法》等有关规定。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上交所对ST盛屯及时任董事长、总裁张振鹏,时任董事长陈东,时任财务总监翁雄,时任总裁周贤锦予以公开谴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