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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组公告存在误导性陈述,向日葵及相关责任人收罚单

2026年04月09日 来源:北京商报

4月8日晚间,向日葵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据了解,2025年9月22日,向日葵披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漳州兮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兮璞材料”)100%股权、浙江贝得药业有限公司4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披露兮璞材料的主要盈利模式为“定制化代工+自主生产”相结合。截至披露日,兮璞材料自有工厂仍在建、尚不具备自主生产能力,且主要产品系标准化产品,前述主要盈利模式存在误导性陈述。

浙江证监局表示,向日葵上述行为违反《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误导性陈述的违法行为。吴少钦作为公司时任董事长,参与案涉交易事项,未能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违反《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是公司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李岚作为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未勤勉谨慎履行职责,未能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违反《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是公司违法行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向日葵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吴少钦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对李岚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责任编辑:李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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