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山昨日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吉林省长白山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质押了1000万股公司股份,占其所持股份的6.31%,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75%,质权人为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资金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公告显示,截至公告披露日,该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4326.653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27.29%,占公司总股本的16.22%。
长白山表示,此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