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筹划控制权变更事项停牌多日后,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晟新材”)于1月15日晚间披露重大进展公告,股份转让与定向增发并行的控制权变更方案正式落地,公司股票自1月16日(星期五)上午开市起复牌。
天晟新材第一大股东吴海宙此前筹划重大事项,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动,公司股票自1月9日开市起停牌,后于1月13日申请继续停牌。停牌期间,相关交易事项顺利推进。
公告显示,1月14日,天晟新材股东孙剑、吕泽伟与北京融晟鑫泰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融晟鑫泰”)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融晟鑫泰以6.39元/股的价格合计受让2048.95万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29%(不考虑股票发行及股权激励影响)。同日,公司与北京融晟致瑞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融晟致瑞”)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融晟致瑞拟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全部5000万股股票,发行价格为5.0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53亿元,全部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完成后,融晟致瑞持股比例将达13.30%。
本次权益变动后,融晟致瑞将成为天晟新材控股股东,融晟鑫泰为融晟致瑞的一致行动人,二者合计持股比例达18.75%,融晟致瑞及融晟鑫泰的实际控制人尉立东将成为天晟新材新实际控制人。
作为全国知名的高分子材料专业生产商,天晟新材专注于高分子新材料的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在高分子发泡材料及功能性应用产品领域处于市场领先地位。公司主要产品涵盖PE、EVA等软质发泡产品、PVC结构泡沫材料、功能性零部件及精密涂布产品等,广泛应用于工程机械、家电、汽车等多个领域。
本次交易相关议案已获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值得注意的是,融晟鑫泰及融晟致瑞均为2026年1月新设企业,专为本次协议转让股份及定向发行而设立,暂无实际经营业务,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中国城市专家智库委员会常务副秘书长林先平对记者表示:“此次控制权变更为天晟新材引入了新的资本方与实际控制人,有望为公司带来全新的发展思路与资源支持。新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背后的产业资源与资本运作经验,或将与天晟新材的现有业务形成协同效应,优化公司决策机制与经营策略,为长期发展注入新活力。不过,新设立的投资主体暂无实际经营背景,后续其对上市公司的具体赋能方式、战略规划调整等仍需持续跟踪观察。”
林先平进一步分析称:“本次定向增发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及补充流动资金,核心作用在于优化公司资本结构、降低财务风险、提升资金实力与抗风险能力。对于处于发展阶段的上市公司而言,资金压力的缓解,也有助于提升公司授信水平与融资能力,为业务拓展、技术研发等提供坚实的资金保障,改善整体经营基本面。”
此外,融晟致瑞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限售期为18个月,自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计算,通过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衍生取得的股份,亦需遵守同等锁定期约定。林先平表示:“锁定期安排既体现了新控股股东对公司长期发展的信心,也能在一定程度上稳定股价,避免短期股份变动对公司治理造成冲击。”
“从行业来看,高分子新材料行业契合新能源、轨道交通、3C电子等新兴产业及传统产业升级的需求,市场空间持续扩容,且政策对绿色环保、高性能材料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福州公孙策公关咨询有限公司合伙人詹军豪对记者表示,天晟新材在技术研发、产品布局、客户资源等方面已形成一定优势,此次控制权变更后,新资本的注入有望助力公司加大高端产品研发投入、拓展非风电领域等新应用场景,进一步巩固行业地位。同时,头部企业的资本运作也可能引发行业内资源整合加剧,推动行业向规模化、高端化方向发展,而天晟新材凭借控制权变更带来的发展机遇,有望在行业竞争中抢占更有利的市场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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